根据协议,合同期内,节能公司承担全部检测、维护等费用,每年对照明灯具的节能率、光照度、色温、色衰度等进行一次专项检测,并向各加油站公布服务电话,承诺出现故障及时维修。收益方面,合同期内,浙江石油与之分享节省的电费,70%支付给节能公司,30%留给加油站;合同期满后,节省的全部电费归浙江石油所有,所有设备无偿归浙江石油使用,而节能公司提供有偿服务,只按成本价收取维修、维护费用。
浙江石油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推进这项工作,先是在杭州、零售分公司进行试点,并聘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试点加油站进行节能检测,在证实节能率达到50%以上后再继续推广。
截至目前,浙江石油已有杭州、嘉兴、温州、金华、零售等5家地市公司与节能公司签订了加油站专项节能改造合同,182座加油站率先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
浙江石油企管处相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笔账:该公司现有陆上加油站1850座,如果全部采用这种节能灯,每年实际节约电费可超过500万元。若按“三七分成”计算,浙江石油每年将节约150万元。此外,每年还能节约灯泡、灯管费用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