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征集2017年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作者:admin来源:深圳市经贸信息阅读量:时间:2012-05-28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信部组织编制并发布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3号)。近日,又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219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拟在全国范围遴选第4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现将我市试点企业申报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我市有意申报试点企业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59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我委;收到邮件回复后,于512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属于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其中,制造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或为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成员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

  (三)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四)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五)未被评为省级或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三、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

  1.申报书封面(加盖公章);

  2.目录(申报材料必须编制页码、目录,装订成册);

  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4.两化融合的现状和水平;

  5.两化融合管理的现状与水平;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加盖公章);

  8.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包括管理体系证书、荣誉证书等,如有)。

  上述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其中,第1-5项电子版材料采用WORD格式;第6-9项电子版材料采用PDF格式。

  另外,《2017年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深圳市)》(附件3)只需发送电子文档(EXCEL格式)。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122,电子文档发送邮箱:chenhk@szjmxxw.gov.cn。联系人:陈先生,电话:88102065

  我委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再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219号)

                2.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深圳市)

                3.2017年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深圳市)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