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在京举行。会议从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出口和国际收支、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生产要素相对优势、市场竞争特点、资源环境约束、经济风险积累和化解、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9个方面全面阐释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能源行业企业如何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将是能源发展的新课题。
能源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过去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这是会议从资源环境约束方面对新常态的表述。
以“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和“环境承载能力”的角度来说明经济发展新常态,这表明我国不再纠结于经济增速,而是对经济发展的手段和目的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要求促使资源的利用和能源发展必须更加理性。
今年以来,我国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意在打造中国能源升级版,在《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中明确了要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重点实施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四大战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要“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既要有立竿见影的措施,更要有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朝着蓝天净水的目标不断前进。”此次提出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和“蓝天净水”正是未来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的任务和目标。此外,会议还明确,明年要精心谋划用好我国经济的巨大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依靠促改革调结构,坚持不懈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努力做到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
具体而言,既要全面化解产能过剩,也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未来产业发展方向。
能源方面,煤炭产业“黄金十年”的发展吸引大量资金涌入,但这也导致目前煤炭行业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据统计,我国煤炭产能已远超50亿吨。与此同时,煤炭企业经营困难。今年1至8月,全国煤炭行业利润同比下降46%,大中型煤炭企业亏损面接近70%。
这或许正是会议所提“结构调整阵痛显现”,而这也是能源转型升级必经之痛。
“三大战略”是能源发展重要机遇
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其中明确要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
要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要通过改革创新打破地区封锁和利益藩篱,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与能源发展均关系密切。
“一带一路”所经之处不仅有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产出国,如沙特阿拉伯、哈萨克斯坦等,也有着如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潜力巨大的赤道和北极地区。“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推动我国资本出海,参与海外建设,也利于我国石油、天然气、核电企业“走出去”。
京津冀地区当前面临着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等问题。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驱动,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是面向未来打造新型首都经济圈、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今年2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专题听取了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并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7点要求,
其中明确要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在已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合作机制。
12月1日,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会议上表示,协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以来,国家能源局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配套措施,加大了能源领域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限期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推动这些区域限制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的散煤,增加这些区域外来电力。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更加积极支持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保障长三角区域天然气供应,推动长三角区域成品油质量升级,支持长三角区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增加外来电,支持长三角区域推动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长江水系是我国大型水电站所在。今年6~7月,除三峡电站外的我国装机最大的3座电站———糯扎渡水电站、溪洛渡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先后投产。9月,国务院发布了《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其中明确,要打造沿江绿色能源产业带。积极开发利用水电,以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等为重点,加快水电基地和送出通道建设。同时,加快内蒙古西部至华中煤运通道建设,在中游地区适度规划布局大型高效清洁燃煤电站,增加电力、天然气等输入能力。推进页岩气勘查开发,稳步推进沿海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
会议重点提出了“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意味着这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将在明年进入到实施阶段,能源发展或将侧重“三大战略”。同时,“三大战略”也将为能源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能源企业要适应投融资创新要求
会议指出,从投资需求看,经历了30多年高强度大规模开发建设后,传统产业相对饱和,对创新投融资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善于把握投资方向,消除投资障碍,使投资继续对经济发展发挥关键作用。
为此要积极发现培育新增长点。发现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一是市场要活,二是创新要实,三是政策要宽。要加快行政审批、投资、价格、垄断行业等领域改革。
在11月末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中,能源领域创新投融资方式已有体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3次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也足见其重要性。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日前表示,指导意见针对包括能源设施在内的7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吸引社会投资的政策措施,这些领域大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发展还不够充分,进入还存在一定困难和障碍。
在此之前,1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新闻发布会,表示此次修订项目目录共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据了解,2013、2014年2年时间里,中央层面核准项目数量已减少近76%。此次项目目录修订,对能源项目核准权限进行了较大改动。电力领域除核电和大型水电核准权限仍在中央层面,火电站、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及部分水电站、电网工程项目核准权限均下放到省级政府或地方政府。
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今年第三批简政放权措施,再次取消和下放108项主要涉及投资、经营、就业等的审批事项。
不难预见,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未来能源投资市场将更为开放。新常态下,能源行业企业需主动适应逐步放宽的能源投资环境,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从新常态的适应者变为引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