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署9日在利马气候大会期间提出了实现低碳能源的5个途径及其具体做法,并建议与会各方将这些途径纳入其“国家自主决定贡献”中。
国际能源署执行干事玛丽亚·范德胡芬表示:“能源使用造成世界三分之二的温室气体排放,因此任何气候协议都需要讨论能源问题,能源的使用始终是影响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关键因素,为此我们列出5个关键途径帮助实现低碳能源。”
首先,采取紧急行动加强能源减排,争取到2020年在不增加国内生产总值成本的前提下使当前的目标减排量再减少80%。其中最重要的是使用高效能源、减少火电等效能较低的发电形式和逐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补贴。
第二,专注电力低碳化,强有力的低碳政策可使2030年电力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一半。
第三,重新分配投资,加快低碳科技创新,可以利用多边合作制定与各国国情相适应的技术解决方式,促进国家发展。
第四,调动非气候因素推动能源部门的低碳化。通过卫生、交通、能源安全的改善和其他行为也可以达到减排的目的。
第五,加强各国能源部门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即使到2050年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的水平,气候变化也依然威胁能源安全,因此需要政策和市场双管齐下使能源适应气候变化。
范德胡芬说,国际能源署始终认为全球气温在2050年升幅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是可行的,但是需要全球能源体系做出关键性的转变,能源署建议各国政策制定者尽力争取在制定能源、环境和气候政策时注重协同效应。
同时,能源署认为,虽然这些途径可以通过各国制定的政策推动,但是国际性的气候条约显然十分重要,因此在2015年巴黎协议的“国家自主决定贡献”中应该纳入低碳能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