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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推进97个减排项目建设
作者:李琴芳来源:中国环境电子报阅读量:时间:2014-12-01

  减排是红河州环保工作的重点,为确保顺利完成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红河州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2014年,云南省政府与红河州政府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6.091万吨、0.6836万吨以内,比2013年分别削减4.7%、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4.648万吨、6.733万吨以内。

  按照要求,红河州今年要完成97个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及运行,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80%,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95%。

  红河州政府分别与13县(市)和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畜牧兽医局及红河钢铁有限公司等5个部门、31家重点减排企业签订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48份,各县(市)政府与行政区域内减排企业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80份,州、县(市)政府共签订责任书128份,促进减排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红河州政府和州减排办相继制定方案,完善监管体系,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和《红河州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红河州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确保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实施。

  同时,红河州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查督办。多次组织州政府督查室、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对火电、水泥、钢铁、化工、有色冶炼、淀粉加工、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等重点减排行业企业开展减排专项督查。

  针对全州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红河州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办公室关于对绿春等边疆6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调研督查情况的通报》。着力解决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出重拳、下决心,要求各县(市)制定倒逼计划,倒排工期,每月将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推进情况和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按时上报州监察局、州住建局和州环保局。

  截至6月底,全州97个重点减排项目总体推进正常。62个工程减排项目已完成50个(工业源项目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44个),正常推进的10个,未按责任书时限要求完成的项目两个。32个管理减排项目运行正常。3个结构减排项目已提前完成1个。

  通过对全州上半年减排项目完成情况分析,红河州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工作较为滞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业源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结构减排项目总体推进正常,农业源工程减排项目已全部完成,减排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