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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召开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
作者:admin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阅读量:时间:2014-07-03

  为深入贯彻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好《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部署今明两年全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经省政府同意,7月2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共同组织召开了全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2014—2015年全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吉林市、延边州发展改革委,长春市、通化市环境保护局代表分别作了典型发言。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有关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环境保护局等负责同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十二五”前3年,我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0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17.48%,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100.49%、102.82%;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减少8.8%、6.8%、8.5%和3.8%,减排任务完成进度名列全国第7位,取得十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省节能减排降碳方面还存在着能源资源约束增强、结构性矛盾突出、污染防治形势严峻、节能减排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做好节能减排降碳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会议提出,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必须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紧紧围绕“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切实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近阶段要着力做好8项工作:一是强化目标责任的落实,加强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考核、评价和问责,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强力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加强环保和用地管理,强化政策支撑,妥善做好职工安置;三是抓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四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六是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地热能资源,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气化吉林”工程;七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开展二氧化碳的捕集和利用,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努力增加森林碳汇;八是建立健全节能减排低碳内生机制,逐步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会议还提出,今明两年我省污染减排任务十分繁重,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减排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一是要强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六厂(场)一车”减排工程;二是要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提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三是要加强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夯实污染减排工作基础;四是要切实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持续巩固污染减排成果。同时,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减排目标责任管理,严格减排考核问责,全面落实减排各项政策措施,为污染减排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发改和环保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按照《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目标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坚决打好节能减排降碳攻坚战、持久战,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