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职称申报 > 政策法规
2022年度节能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宣讲会顺利召开
作者:admin来源:联合会阅读量:时间:2023-01-12
12日下午,“2022年度节能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宣讲会”顺利召开,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线上宣贯,深圳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家联合会(深圳市节能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工作组龙丹女士进行了详细的职称申报政策宣讲,百余名节能工程职称申报人通过线上参会。目前,职称申报受理工作正在进行中,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月28日。在申报条件上,今年较往年有四个重要变化,一是关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二是关于评审学历资历计算,三是关于专利论文要求,四是关于国际职业资格。需要各位申报人重点关注。

1、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时限明确调整,取消提供报到证。
2、职称专业知识考试,因2021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学历资历计算时间有较大调整,参加2021年职称专业知识考试并考试通过但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不予作废,在三年成绩有效期内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后,可自行申报。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已过期失效!专利不再可以替换论文!(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根据《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2022年)》《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2022年第二批)》规定,符合条件的持有目录内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