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黄武林副秘书长与科冷公司负责人合影
与科冷公司节能负责人座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4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的贯彻落实,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对深圳市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状况进行课题调研,总结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经验,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并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4月25日,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工作人员走访了位于南山区的深圳市科冷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在与科冷公司的节能负责人交流中,刘恒穗总经理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签约时间通常比较长,三年、五年、甚至十年,有些没有自己的产品的节能公司,购买节能产品用于节能改造项目,产品保修期只有一两年,在过保修期后,节能服务公司投入成本维护,这个问题值得重视。刘恒穗又认为,在节能量审核过程中,第三方起的审计作用不大,直接看电表以及电费单,对比同期费用的增减数量,更有说服力。刘恒穗还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益种类的效益分享型,将逐步给能源托管型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