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请指南》。
二、支持对象
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机构。
三、支持内容
(一)绿色项目支持
对辖区企业开展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以及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园区循环化改造等节能环保项目,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依条件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
(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支持
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辖区内投资建设对社会公众开放的集中式快充站,按市级支持额度1:1给予配套支持;快充站外部供电线缆及供配电设施投资30万元以上的,依条件给予投资额30%的支持;单个快充站点的专项资金支持总额最高100万元。
对辖区经营性停车场(非政府物业)提供10个以上固定停车位建设集中式快充站、合作期达5年以上的,按1个固定停车位1万元标准给予停车场业主一次性支持。
(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
对辖区节能服务公司采用节能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福田区内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实际投入50万元以上的,依条件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四)绿色专业服务支持
对辖区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对标、碳核查、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等节能环保专业服务,依条件给予最高5万元的支持。
(五)节能环保示范支持
对辖区企业获得绿色建筑、循环经济(或低碳)示范、节水示范单位等节能环保领域荣誉奖项的依条件给予支持,最高50万元。
对辖区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并通过市、区主管部门审核的,一次性给予13万元支持。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
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ft.gov.cn),点击“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专栏,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
准备申报材料,按照《申请指南》(详见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申报网http://zjsq.szft.gov.cn/newsite/index.action)的要求准备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
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五、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
(二)窗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82917655黎小姐、韩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