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约束指标,把节能减排、低碳环保作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基本实现了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约束性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一些党政机关对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节约型机关建设重视不够,还存在思想认识不深入、基础工作不扎实、政策措施不落实、监督检查不给力、激励约束缺动力等问题,导致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政策机制不完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节约型机关建设进展缓慢。
当前,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任务更加艰巨。从国内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更加突出,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作难度不断加大。能源的过度消耗既造成能源生产、供给投入加大,也带来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对民众健康的危害日益加重。从国际看,围绕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博弈更加激烈。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部分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优势开征碳税并计划实施碳关税,绿色贸易壁垒日益突出。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正在兴起,不少发达国家大幅增加投入,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和低碳技术等领域创新发展,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虽然我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面临巨大挑战,但也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各方面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这些都为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级党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充分认识推进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机遇意识,认真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规政策,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坚持优化用能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节能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约束性目标,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关建设。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要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技术革命,坚持和落实节能减排优先方针,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把节能减排贯穿于党政机关建设全过程,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加强对能源资源节约管理,改进能源资源管理方式方法,对能源资源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进节能减排改造,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设施设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水、电、汽、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办公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抑制不合理能源资源消费,控制能源资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要推进环境治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超低排放改造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促进党政机关煤炭消费零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应用空气动力汽车,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采用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治理机动车尾气,淘汰黄标车。节能减排人人有责,要从自己做起,集腋成裘;环境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个过程,需从现在做起,长期坚持;如果说一个人一时难以改变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但是时时刻刻都可以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尽好节能减排、治理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节能减排、环境治理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各级党政机关务必抓紧抓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既要加快实施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打好攻坚战,又要加快完善法制体系和体制机制,坚持持久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蓝天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