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泉州将安排减排项目1252个,四项污染物COD、NH3N、SO2、NOx的排放指标,分别比2010减排8%、10.3%、11.8%、6.5%。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环保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泉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已正式印发。
污水处理方面,要确保完成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晋江晋南、晋江南港、晋江仙石三期、安溪龙门镇、南安南翼等6个污水处理厂项目,6个项目属于减排考核“一票否决”项目,务必在6月底前达到责任书指标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减排核查。全面实现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泉港石化、泉惠石化等新建工业园区必须同步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区)要认真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焚烧处置。
石狮市动工建设并于10月前完成沿海三个工业集控区印染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晋江市金泉污水处理厂规范稳定运行2万吨/日印染废水深度治理和水回用工程。全面完成印染、造纸企业整合提升工作和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外排废水不得超标。全市其他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规范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闭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进一步挖掘工业减排潜力。
工业废气减排方面,晋江、南安、惠安要全面完成建陶行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7月1日前全部拆除水煤气发生炉,新建陶瓷企业必须采用清洁能源;各县(市、区)要于2015年全面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并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
集中供热方面,泉港、石狮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中供热区域,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应同步建设集中供热工程;晋江要加快继续推进晋江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深沪东海垵工业区集中供热工程应于2015年动工,2017年建成并全面淘汰区内燃煤锅炉。
此外,石狮鸿峰、晋江创冠、南安圣元、惠安创冠、安溪创冠等垃圾焚烧发电厂,要进一步完善和稳定规范运行脱硫脱硝设施和在线监控、中控系统,自2016年1月1日起主要污染物达标稳定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