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改项目、节能示范项目等可申报此项资金。
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采取奖励和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比如,节能奖励项目,是对节能量在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节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按照300元/吨标准煤进行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节能补助项目,是对节能量在2000吨标准煤以下(或节电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下)的节能技改项目,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产业化建设等节能示范项目,以及节能能力建设等项目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