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挥示范效应 带动宝安节能减排工作走在前
今年3月,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评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7月23日-25日期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深圳召开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座谈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列为现场会参观点。
在7月24日下午的现场参观活动中,该局局长黄平彪作经验介绍。
12月5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参加广东省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座谈会并介绍示范单位创建经验。
12月,西乡街道被评为“广东省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节能环保,宝安一路先行成效初显,赢得同行连连称赞。
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节能环保日益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趋势,全国上下倡导厉行节约。宝安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国家、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下,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科学管理、人文管理、精细管理、畅通管理”为目标,坚持“在管理上做题目,在保障中找内容,在服务里写文章”的工作理念,先后荣获市、区节能先进集体。在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领跑带动下,全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亦是硕果累累。
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全部更换LED照明灯18000盏,单项节能率达到50%;玻璃天棚设置防水电动窗帘遮阳装置,夏季可降低中庭温度达3℃以上;机关食堂取餐处、墙上等醒目的地方贴上厉行节约的温馨提示……作为宝安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区委区政府办公楼的服务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创新思路,扎实做事,节水、节电、节油等取得显著成效。
技术改造走在前,向管理要节能效益
记者了解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是通过结合宝安实际,落实9大节能措施,从技术上实现节能。一方面,宝安通过政府投资方式实现节能改造,年综合节能率达到5%。一是办公楼天棚采取了天棚玻璃贴膜技术,贴隔热太阳膜面积近3500平方米,减少了太阳辐射热量;二是玻璃天棚设置了防水电动窗帘遮阳装置,面积达2500平方米,夏季可降低中庭温度达3℃以上;三是污水处理采用生物膜法强化的A2/O工艺,建立水源综合回收和过滤水池等系统,每天可处理生活污水200立方米,回用于大院绿化用水。
另一方面,宝安实施合同能源管理(EMC)节能改造,打破常规、冲破束缚,在财政开支有限的情况下,依靠节能企业的技术力量,将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列入宝安区公共机构“十二五”规划的统一部署,采取“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的方式展开,先试点再推广,将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列为宝安区第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完善能源监管系统;改造中央空调系统;改造VRV精密空调微雾冷却节能系统;采用LED灯照明系统节能;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增加热泵辅助设备;机关食堂加装除湿设备系统……六大节能改造措施实施下来,节能率得到大幅提高。据悉,从试点项目运营纪录和能耗统计分析,与改造前相比较,年综合节能率达到23%。目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已成为宝安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全区共实施了6个EMC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总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此外,改造面积12万平方米的区人民医院EMC项目已完成了招标。
科学管理、人文管理、精细管理、畅通管理……与此同时,管理措施的跟进也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管理实现节能。自今年3月被评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以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从管理中要节能效益,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带头示范作用逐渐显现,影响、带动了全区一批公共机构加快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力度。
据了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工作,将能耗统计工作列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根据能耗调整工作重心,将能耗统计工作列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另外,所有办公室和公共区域的空调温度调为26℃,并且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合理调节中央空调的开关机时间和主机开启台数,提前1小时关主机。同时,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尽量减少公务车的使用。此外,通过开展“节能走进机关食堂活动”,每天平均节约青菜30斤、米饭约20斤,厨余垃圾相对减少了100斤。
狠抓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起步早、成果多
在宝安区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好家园的进程中,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成果丰硕,独树一帜。记者了解到,宝安早在2007年就已率先在全市出台绿色建筑工作相关文件,2008年起步,2009年至2010年实施,2010年起开始全面推广。
绿色建筑工作开展七年来取得良好成效。据悉,目前宝安区获得国家级和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项目共计33个,总建筑面积达268.59万平方米。全区缔造出如宝安中心区图书馆、宝安中心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二星级的政府投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同时涌现出深圳广田绿色产业基地园研发大楼、深圳机场T3航站楼、海虹工业园等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三星、二星级的社会投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2007年,宝安出台了《宝安区推行绿色建筑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宝安区绿色建筑试点小区参考技术指标体系》、《关于建立宝安区推行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文件,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先后分四批确定深圳广田绿色产业基地园研发大楼等9个社会投资项目和宝安中心区图书馆等7个政府投资项目为绿色建筑试点工程。
2010年,宝安又要试点的基础上颁布了《宝安区绿色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符合一定规模有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必须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符合一定规模有条件的的社会投资项目,鼓励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到2012年,宝安编制出了《宝安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构建以规划为先导,均衡发展绿色建筑的蓝图,并相继制定印发《宝安区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
2013年,《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正式实施,宝安要求全区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均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和建设,并要求绿色等级至少达到国家一星级或深圳铜级标准。同时在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节能专项验收阶段严把绿色建筑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