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日前通过《南宁市水泥企业脱硝设施运行财政补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2015年度财政预算中,对属于2014年度南宁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项目的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马山县集新水泥厂等6家大型干法水泥企业进行一次性补贴1160万元。
为提高水泥企业脱硝设施运行积极性,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14年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南宁市环保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到水泥企业调研,确定企业脱硝运行成本为 3元/吨熟料,2014年度减排计划6家企业预计熟料产量为1160万吨,南宁市研究决定按照企业每生产1吨熟料财政补贴1元。
据悉,获补企业必须完成2014年度自治区下达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照规定缴纳氮氧化物排污费,经南宁市环保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才能发放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