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工业部门的合理用能和提高工业用能效率问题,西方国家有过较长时间的探索和实践,有些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
健全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大多数能源消费大国和能源短缺的发达国家都非常注重节能的立法工作,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促进能源效率的提高。
国外节能的法律法规一般涵盖了节能的各个领域,工业节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具体内容包括:超过一定规模的用能企业必须进行能源审计,向政府提交能源供需计划,开展节能监督检测,耗能设备执行严格的能效标准等。
加强监督重点耗能企业
国外有关工业节能方面的政策大多瞄准用能大户或高耗能行业。1998年日本修改后的《节能法》 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责任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要求重点用能企业必须配备专职能源管理人员,每年报告能耗状况。如不能按期完成节能目标,又提不出合理的改进计划,主管部门有权向社会公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一定的罚金。
在法国,政府要求企业做出“自愿”节能保证,并通过中介组织向其推广节能措施。
制定税费和财政政策
国外促进工业节能的税收和财政经济政策主要有2类,一类是税费政策,目的是增加能源利用的成本。政策措施包括:能源或与能源有关的CO2税、污染罚款、公共效益收费等。目前开征能源及CO2排放税的国家有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另一类是财政政策,目的是降低提高能效的成本。政策措施包括:赠款和补贴、补贴审计、贷款(包括公共贷款和创新基金)、特殊技术的税费减免等。
研发推广节能新技术
德国政府努力推动能源公司实施“供热供电结合”,鼓励能源公司将发电的余热尽可能用于供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美国的做法则是大力发展节能产品,广泛推广高效节能设备。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就全面推广节能电动机,与原有电动机相比,节能电机的效率要高4.5%~7%,每年可减少电费4%~8%,每年损耗费用减少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