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一种对人体肝脏、肾脏和神经系统有害的大气污染物,它的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与“无组织排放”,其中没有固定点位的无组织排放容易被忽视。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天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四条中明确规定:“石油、化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检测、修复,采取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泄漏”主要发生在阀门、法兰、开口管线等组件,目前有效的控制措施是采用国际先进的“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即LDAR(LeakDetectionAndRepair)快速检测出细微泄漏点并进行修复,从而减少VOCs的泄漏。
12日,人民网天津视窗跟随天津市环保局来到作为天津市首家LDAR技术普查试点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石化),了解检测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具体情况。
天津石化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刘忠河介绍说,企业从2014年7月开始与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合作,进行LDAR普查试点、示范工作,目前已完成7套设备装置的检测。他以作为试点项目之一的“3#常减压装置”举例说,该装置每年可处理原油1000万吨,试点项目共完成装置全部1.5万余个密封点位的图像建档、检测及复测工作。共检出389个泄漏密封点,三次修复成功率达97%,按照泄漏点位修复后检测数值核算,去年第四季度泄漏减排10.7吨VOCs,核算至全年减排40.28吨。刘忠河说,试点LDAR技术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降低了厂区的安全隐患、促进了污染物减排,及时的修复也将降低企业未来维修改造设备的资金投入,可谓一举多得。天津石化计划于今年启动厂区剩余30套装置的泄漏检测和部分漏点修复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全部泄漏点的修复。
天津市环科院环境规划研究室副主任陈璐说,《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要求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水平,推行石化、化工等重点企业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在2014年《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精神12条措施》中对LDAR提出具体目标,去年全市共启动4个LDAR试点装置项目。
按计划,天津市石化企业60套装置将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并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分析泄漏点信息,对易泄漏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通过源头控制减少VOCs泄漏排放。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经针对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提出了具体目标,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到2015年,石化行业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修复技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将2015年石化行业完成一轮LDAR技术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作为一项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