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应对经济增速下滑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抓手,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受到各地高度重视。然而,当前一些地方对于节能环保的理解出现了有意或无意的偏差,甚至做出了以节能环保之名实施浪费能源、破坏环境的行为。因此,对于节能环保的本意应当重新审视,应重视引入全流程考量的视角,切实杜绝伪节能环保。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着深远的战略意义。在建设美丽中国的当下,节能环保产业的市场空间广阔,其发展壮大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完全具备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潜力。
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伴随着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约束的提高,直观感受是,企业要实现节能环保目标,应当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可问题随之而来。一是有的安装了节能环保设备,未必能够实现预计目标。比如安装节能设备原本是为了节能,可该装置本身也会消耗能源,尤其是在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开工率下降,这一问题会更加凸显。二是即使企业生产的产品本身十分节能环保,但继续往上游看也未必是真正的节能环保。如纯电动汽车本身是零排放,但在电池及更上游的石墨等原料生产环节,管控不当却会造成高污染。如果因为相关产业戴着一顶节能环保的“帽子”就任其排放污染物,很可能得不偿失。
对于节能环保的理解和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引入全流程视角已迫在眉睫。以纯电动汽车为例,如果其动力来自于燃煤发电,其销量的增加并不一定真正有利于解决雾霾问题,因此还必须同步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首先,对于节能环保产业本身应当严格节能环保要求,不能因为此为政策重点扶持的产业就放松要求。一是不能以节能环保的名义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二是节能环保设备应当确实能够发挥实效,应加快淘汰相关生产企业,节能环保产业本身也需要转型升级。
其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不能单兵突进,不应只盯着一个环节,而应同时将上下游纳入视野,进行整体考虑。当然,这一理念要真正在实践中得到贯彻并不容易,对于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能耗、污染物排放要有较准确的测度,推动企业加快建设相关基础设施,补贴政策的实施也应当以可靠的数据为依据,防范骗补行为和切实鼓励真正的节能环保企业。补贴政策也不应细化到具体的技术路线,关键在于考量节能环保效果。
最后,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要从需求端发力,重视经济杠杆的力量。一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负外部性内化为其生产成本,从而激活节能环保市场。二是加快资源税改革,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直接增加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生产成本,提升其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排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