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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深圳市节能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评委的公告
作者:admin来源:联合会阅读量:时间:2023-03-15

为完善深圳市节能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加强职称评审管理,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规定,现就公开征集深圳市节能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评审委员的专业及范围

节能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

二、征集评审委员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2、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4、现在职在岗,取得相关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3年以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可加入正高级专家评委库

5、取得相关或相近专业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级职称1年以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可加入副高级专家评委库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评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申报者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权、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2、不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3、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

4、评委委员、专业组成员,无论担任了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是评委会的普通一员,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5、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审委员征集方式

(一)专家登记入库流程:

1、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n(如果已注册,则可直接登录一体化系统。如果没有,请先注册用户。也可以使用广东省政务服务统一账户登录)

2、登录系统后,点击[专技人才],选择[专家登记入库],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申报承诺,单击【下一步】进行申报。

3、根据要求填写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职称信息等,标*号的为必填项。

4、完成上述填写后,在【所属评委库信息】中,日常工作部门选择“深圳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家联合会”,评委会选择“深圳市节能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选择“节能工程专业”。保存后单击【下一步】。

5、上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需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点击提交即完成整个专家登记入库流程。

(二)深圳市节能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遴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进入评委库。批准入库的评委不进行公示。

五、征集评审委员截止时间

征集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6日17时。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万燕平,咨询电话:25597829,通讯地址:福田区八卦六街20号恒裕商务大厦609室)

 

深圳市节能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深圳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家联合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评委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x (16.3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