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各工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工作分工,我市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资金补贴工作由市发改委全权负责,市发改委依据《深圳市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深财建〔2012〕80号)精神,已明确将工业电机系统节能放在重点支持领域首位。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开展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各区、各企业要根据《市经贸信息委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领域贯彻落实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3〕207号)要求,积极开展电机能效提升和改造工作,并作为2014—2015年节能工作的重点。
二、各区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根据市政府确定工作分工,请各企业径向市发改委申报电机系统改造项目资金补贴。
三、各区经促、经服局要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电机系统改造的统筹、协调和统计报送工作。
四、建议各区参照省、市有关资金扶持政策对本地区工业企业开展电机能效提升工作予以奖励和扶持。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海琦 ,电话:82108676)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