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节能中心印发《关于加快做好综合融资支持节能降碳项目的通知》(粤节中〔2023〕54号),支持符合广东能效电厂标准的节能降碳项目,包括:用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新建项目配套的节能技术措施、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含新能源)项目,以及节能设备制造生产投资项目等。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资金为节能降碳子项目提供低息贷款,借款利率按最新1年期LPR下浮10%确定,并对达到预期效果的子项目单位予以60-90%利息返还,历年项目综合平均利率为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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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广东省节能中心关于加快做好综合融资支持节能降碳项目的通知 粤节中〔2023〕54号.pdf (766.8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