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局、新区发展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开展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13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技术范围、技术要求和报送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附电子版光盘)。
二、各区发展改革局、新区发展财政局可组织辖区单位集中申报,也可通知相关单位自行申报。
三、请于2013年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联系地址:市民中心C4043室,联系人:沙敏、李文杰,联系电话:82101185、82001316)。我委将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初审、遴选上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