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请组织推荐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项目的函》(深发改函〔2013〕526号)转发你们,有符合要求的项目,可按照文件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如有疑问,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咨询。
附件: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请组织推荐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项目的函.tif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