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于2017年4月20日18: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委技术创新处。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67,电子文档发送邮箱:chenwb@szjmxxw.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7〕16号)
(联系人:陈微波,电话:88101037)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