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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建议名单(第一批)和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建议名单(第一批)公示
作者:admin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阅读量:时间:2012-05-28

为促进废矿物油、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发展,根据《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第79号公告)和《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第81号公告),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组评审和现场核查,现将符合《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建议名单(第一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建议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61218日前反馈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方式:

电话:010-68205360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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