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申报2016 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作者:admin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阅读量:时间:2012-05-28

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6186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 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6507 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16 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6294 号)要求,请各企业、园区对照征集标准,符合条件的请积极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地址为http://sftj.idsmpc.org),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96日。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 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6507 号)

    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16 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6294 号)

附件1-2

   (联系人:李婵,电话:88101995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