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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关键技术等项目库的通知
作者:admin来源: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阅读量:时间:2012-05-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关键技术等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电软函〔2016〕48 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包含软件关键技术、云计算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技术创新与应用等项目。申报单位应在以上领域范围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具体的项目。(详见相关附件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各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不允许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申报书和相关材料。
   (二)审核推荐。我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并抄送市财政部门。
   (三)项目评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相应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须提供文字版(一式5 份,A4 纸张装订成册)和电子文档(刻U盘贴标签)。请于2016年8月19日前报送我委电子信息处(市民中心C3118室),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我委将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推荐项目审核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申报单位须于2016年8月31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内的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填报(如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不符时,以纸质申报材料为准)。
    五、申报数量
    软件关键技术和云计算应用2个项目合计数量不超过10个。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不限定申报数量。
    六、联系方式
    市经贸信息委:杨志君,电话:0755-88121942; 
    省经信委:莫双闻、朱楠楠,电话:020-83134767、83134290。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软件关键技术、云计算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6〕70号附件1(1.1).doc
        2.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软件关键技术、云计算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申报文件编制要求
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6〕70号附件2(1.1).doc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