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来源: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阅读量:时间:2012-05-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保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直管理局,有关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决定今年6月12日至18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相关要求。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
三、全国低碳日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低碳日主题,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鼓励各部门、各地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四、各地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国家节能中心、中国节能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相关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鼓励天猫、京东、国美、苏宁等企业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积极组织开展能效“领跑者”、能效等级2级以上及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展示和推广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省级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气候司)。
附件: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保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国资委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管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2016年6月1日
附件
2016 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
2016 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各联合主办部门要根据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结合以下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好相关活动。
各级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宣传展示、表彰奖励、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弘扬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荣的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和节能、节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发展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等新举措,普及节能低碳科学知识,表彰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要组织各类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全社会厚植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科技和常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新技术,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
各级教育部门要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的宣传与推广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简单实用的节能减排低碳的窍门和技巧,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万众节能减排低碳的科技创新意识。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大力宣传并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在工业行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在企业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
各级环保部门要紧紧围绕《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努力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习惯养成,坚持“更新理念、夯实基础、节约优先、绿色消费、创新驱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全民行动”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个人自律、绿色消费、激励带动”的实践要求,通过全面构建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创新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搭建绿色生活方式的行动网络和平台等措施,使生产方式绿色化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深入人心。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抓住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建筑行业坚持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广泛应用节约能源资源的设计方案、施工技术和产品。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良好效益。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积极开展相关示范,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广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创新产品、运行管理措施等。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示范。积极倡导实行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措施,降低建筑用电需求。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充分利用视频、微博、微信、海报等多种方式在车、船、路、港领域宣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理念。推广节能减排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和服务能力,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
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加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示范市和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各级商务部门要以“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鼓励流通企业开展绿色产品采购和节能产品促销,加强与节能技术产品供应商的对接交流。开展社区绿色消费宣传活动,促进旧货和闲置物流通,培养节约和绿色消费理念。开展校园绿色回收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回收知识和节约技能。
各级国资委要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与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减碳活动。各中央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加快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全国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表率。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访谈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设专栏宣传接地气、贴近性强的节能低碳技术。
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中央和地方电视台,在重要时段循环播放一定数量节能公益广告,在全国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将生态文明作为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职工中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围绕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开展对标竞赛。组织职工立足岗位,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掌握节能减排技术,为企业节能减排做贡献。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环保低碳的理念与知识。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青年之声”互动平台、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生活理念。
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倡导节俭养德、低碳环保理念,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组织发动巾帼环境友好使者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妇联系统所属新媒体的作用,开展节能低碳、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从而增强妇女和家庭保护生态、节俭节能、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军队各级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军,珍惜和用好宝贵的军费资源,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落实到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持续深入开展“八节一压”、“红管家、好当家、小行家”、“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红旗车分队、红旗车驾驶员”评定和“森林军营”创建等活动,制定军队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研究制订适合军队特点的新能源研发和推广应用政策,组织驻高原、海岛、边防部队新型能源综合利用探索研究,抓好“清煤工程”、既有设施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搞好既有房地产资源调余补缺,积极倡导和建设军营节约文化,不断增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军营新风尚。
中直机关要坚持不懈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对节约节俭的认知认同和自觉自律。扎实做好节约型机关建设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成果应用工作,通过优秀作品巡展巩固活动成果、提高宣传实效。设计制作发放宣传用品,在中直机关广泛张贴宣传。开展绿色低碳体验活动,倡导步行或乘用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或公务出行。启动中直机关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建设,加强废旧物品的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试点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各低碳试点省市要从自身低碳发展实际出发,在全国低碳日前后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经验宣传和交流活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选择重点行业推选低碳先进典型,形成低碳行动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