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15〕2号)、《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深府办函〔2015〕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联合制定的《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财政委
2015年9月25日
附件: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