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用能单位:
按照2013年11月市经贸信息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工商类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3〕178号)工作要求,我区启动了试点工商类万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工作。截至2014年底,我区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并通过认证的工商类万企1家,已按标准要求建立体系并运行的工商类万企共12家。
按照市经贸信息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工商类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工作方案(2015-2016年)》(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5〕132号)的通知要求,2015-2016年全市将全面推行工商类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工作。为进一步促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深圳市工商类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工作方案(2015-2016年)》附件要求的企业,即纳入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工商类万家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南山区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同时鼓励未列入附件名单的区内工商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
二、体系建设
各工商类万家企业应依据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和《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29456-2012)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在专业体系咨询服务机构协助下完成体系建设。
三、体系认证
各工商类万家企业完成体系建设工作,并通过经国家认监委授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后,视为体系建设完成。
四、补贴政策
完成认证的企业可向市、区申请费用补贴。《市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已经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列入扶持范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减排分项资金》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费用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资助,资助额不超过10万元。
五、工作总结上报
各工商类万家企业按季度和年度向我局上报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工作成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杜女士,电话:26542671。
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