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相关企业:
为打造高品质“生态文明示范区”,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福田区政府将以资金补助、项目奖励、政策扶持等手段大力推进辖区企业开展2015年度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环保模范创建工作。
2014年,福田区参加自愿清洁生产审核的备案企业85家,其中63家企业通过了市经贸信息委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分别获得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费)8万元和清洁生产专项奖励5万元。其中40家企业在节能环保模范创建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福田区节能环保模范单位”的称号,并再次获得5万元政府奖励。通过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平均降低能耗、水耗约25%、35%,减少了废弃物产生量,提高了经济效益,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良好的效应。
2015年,我区将继续加大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环保模范创建工作力度,重点在餐饮、宾馆酒店、零售百货、物业管理、民营医疗机构、休闲娱乐场所、汽车维修、电子产品制造、机械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中开展。相关企业应积极参加动员培训,与清洁生产服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抓紧落实清洁生产方案,接受专家审核验收。通过市主管部门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将获得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万元补助,显著成绩,被评为节能环保模范企业的单位还可获得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于高耗能、污染严重且不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我局将加大监察力度,严格执法,一旦发现环保水务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查处。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结与动员阶段(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
召开2014年度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环保模范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组织企业开展2015年度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环保模范创建动员培训。
(二)备案登记、潜力分析及合同签订阶段(2015年5月)
企业于5月31日前向区环水局提出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备案申请和节能环保模范创建备案申请,区环水局委托专家对备案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潜力分析,企业与清洁生产服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三)选定方案、落实实施阶段(2015年6月至2015年9月)
清洁生产服务单位对企业开展培训、调研、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企业选定清洁生产方案,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完成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模范创建工作要求。
(四)审核验收、奖励申报阶段(2015年10月底前)
市经贸信息委、市人居环境委、市科技创新委联合组织专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节能环保模范创建工作进行评分,公示企业成绩,确定创建成功企业;企业在10月底前向福田区政府申报专项资金扶持及清洁生产奖励。
附件:
1、2015年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
2、福田区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备案申请表
3、福田区节能环保模范企业创建备案申请表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82918375 传真:82918375
QQ:897158280 清洁生产交流群:12488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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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节能环保模范企业创建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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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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