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下达2015年节能、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培训和节能大讲堂计划的通知
作者:admin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阅读量:时间:2012-05-28

各有关单位:

  为宣传政府的节能减排政策,普及推广节能、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新技术,2015年我委继续委托有关专业机构组织举办节能与清洁生产培训班。根据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等多家单位提交的培训申请,我委制定了2015年节能、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培训和节能大讲堂计划。为确保本年度我委主办培训活动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举办节能与清洁生产培训班44期,具体培训内容和承办单位详见附件1;

  二、2015年度举办节能大讲堂两期,具体培训内容和承办单位详见附件2;

  三、请各承办单位在5月31日前将培训委托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报我委审核,合同格式参考附件3;

  四、本年度所有培训工作须按照我委确定的节能培训标志LOGO要求使用,LOGO的含义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4;

  五、本年度培训原则上安排在市工业展览馆阶梯礼堂,联系人王菀玲82101304,工展馆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B区。

  六、各承办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务必在10月3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各承办单位在培训结束后方可申报培训费用,申报费用请提供培训发票和总结报告(含总结、签到表、现场图片),逾期不能办理费用申报手续的,责任自负。

  七、本年度以上培训工作委托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统筹协调,相关材料先交该会汇总后统一报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节能与清洁生产培训计划表

  2. 2015年节能大讲堂计划表

  3. 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合同示范文本

  4. 节能培训工作标志LOGO的含义及使用说明

  (联系人: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黄武林,电话:25597839、13631515650,市经贸信息委王丽鹏,电话:82108676)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