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影响“生态足迹”
作者:admin来源:中国经济导报/刘鑫阅读量:时间:2013-01-05
《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针对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实际,将节能体现在“身体力行”上,有着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和示范意义。《实施办法》在奠定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法治基础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建设“美丽四川”的前瞻意识。
对此,公共机构承担着管理与示范的双重责任。一方面,公共机构要发挥相关职能,对节能降耗进行管理和控制;另一方面,公共机构正应身体力行,积极地以自身的节能行动示范影响社会的节能降耗。据统计,四川省公共机构直接涉及人员200余万人,间接涉及1000万人左右,占到四川省总人口的约11%。如此庞大的数量,再加上公共机构在社会中特殊的位置,对社会的影响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