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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
作者:admin来源: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阅读量:时间:2018-03-30

  生态环境部昨日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洪亚雄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刘友宾首先通报了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对9个喷淋干扰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责任人的处理情况。他说,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7省(市)共问责1048人,人员分布在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国有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等;从移交的问题看,不作为、慢作为约占40%,乱作为约占30%,不担当、不碰硬,失职失责问题约占25%。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开展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同时,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些关键领域,每年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建立起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系。“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将检查所有4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84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检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等四方面,并将在年底前向社会通报行动总结报告。针对检查发现的9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监测站点被喷淋干扰,生态环境部分别责成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已被严肃处理。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开展环境监测质量随机检查,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持零容忍。

  洪亚雄介绍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他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我国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也是全面摸清建设美丽中国生态环境家底的一次实际行动。2017年主要进行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编制普查方案,做好各类污染源产排污核算方法、获取全国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等的研究准备,编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启动试点工作,督促地方加快进度,加强宣传报道等。2018年将主要完成普查入户调查,包括指导各省(区、市)开展省级试点、组织清查建库、开展入户调查、组织审核与汇总、进行质量核查、加强工作督办、建立污染源档案、开展宣传培训等。

  在回应记者提出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整体工作思路是什么时,洪亚雄表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聚焦影响水、大气等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同时根据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或敏感因子确定这次普查的污染物,追根溯源查找源头并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污染源的基本信息和它的活动水平,从而形成一套由环境质量到污染物排放的逻辑闭环,达到为环境管理服务的目的。具体成果就是要获得一套主要污染物和敏感因子排放量数据、形成一套可以动态更新的污染源的名录库、形成一套科学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核算方法。

  针对记者提出的生态环境部职能调整问题,刘友宾表示,李干杰部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曾指出,生态环境部把原来分散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统一起来,很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监管者和所有者没有很好分开等突出问题,实现了“五个打通”,即打通了地上和地下,打通了岸上和水里,打通了陆地和海洋,打通了城市和农村,打通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还进一步增强了监管方面的四大职能:一是制定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二是监测和评估生态环境变化状况;三是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四是对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督察和问责。这四大职能既包括污染防治,也包括生态保护。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三定”方案拟订工作,保证新老机构平稳过渡,不断增强生态环境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落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