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各地区节能形势进行分析,对照“十二五”节能工作进度要求,今年上半年,青海、宁夏、新疆等3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节能形势十分严峻;海南预警等级为二级,节能形势比较严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26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节能工作进展基本顺利。与1-5月相比,青海由三级预警上升为一级预警。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能耗增速控制目标要求,福建、江西、山东、重庆、陕西、宁夏、新疆等7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天津预警等级为二级;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22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
现将晴雨表予以印发,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
“十二五”能耗强度降低进度预警等级 |
2014-2015能耗增速预警等级 | |||||
一季度 |
1-4月 |
1-5月 |
一季度 |
1-4月 |
1-5月 | |
北 京 |
||||||
天 津 |
||||||
河 北 |
||||||
山 西 |
||||||
内蒙古 |
||||||
辽 宁 |
||||||
吉 林 |
||||||
黑龙江 |
||||||
上 海 |
||||||
江 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