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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分布式光伏奖励政策
作者:admin来源:人民网阅读量:时间:2015-08-27

  8月26日,继部分省市后,北京市颁布了针对“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的政策。

  在业界看来,北京发布上述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更为显著的示范效应,而这对分布式光伏,乃至整个中国光伏产业都无疑是项重大利好。

  事实上,如今,很多的光伏细分领域发展都获得了越来越多地方政府的关注以及大力扶持。例如,被认为是大有前途的“光伏+农业”便是其中之一。

  日前,记者获悉,在山东青岛即墨市召开的“中国光伏农业发展论坛”上,即墨市市长郑德雁就对“PPP模式打造光伏农业产业综合体”进行了重点解读。基于即墨经验,在他看来,由政府、资本、农业龙头企业共同构建核心支持体系,围绕光伏农业把某一区域建设成为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生态和谐的典范,可逐步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论坛上,青岛城投集团、国家开发银行和光大银行、昌盛日电还宣布将共同出资设立全国第一个针对光伏农业的大规模专项基金。据了解,这支基金系青岛市“海上丝绸之路产业基金”的一部分,总规模为100亿元,将专项投资于昌盛日电在全国各地的光伏农业项目。

  即墨市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早在2011年,即墨市政府就关注到了昌盛日电在设施大棚上架设太阳能发电系统综合利用的尝试。彼时,市政府不仅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昌盛日电将光伏农业科技大棚这一综合利用模式做深、做透。在园区建成后,即墨市政府还与昌盛日电采用公私合作(PPP)模式,成立了合资公司共同运营大沽河流域光伏农业示范园区,总规划150MW。目前,已建成光伏农业大棚电站40MW,年底前将再并网60MW,年发电量达到1.2亿度,光伏农业产值、光伏发电收入分别达到3亿元和1.44亿元,未来三年将推广发展到3万亩的光伏农业产业基地。

  昌盛集团董事长李坚之认为,农业与光伏相结合是大势所趋,园区化、平台化经营是发挥光伏农业优势的必然选择。在他看来,“光伏农业科技大棚是光伏与设施农业结合的主要形式,这种模式在租用的农田上建设高标准设施大棚,棚顶发电,棚下种植,不改变原有农用地的性质,一举多得”。

  今年6月份,昌盛日电联合青岛城投集团,以即墨光伏农业产业基地为依托,共同投资建设了国内首个农业创客孵化器——青岛农业创客空间,在国内推广“农业创客”概念。

  李坚之就此介绍,第一,以光伏农业综合体为载体,通过向全社会开放光伏农业园区资源和配套,吸引“创客”来到光伏农业综合体平台上进行创业。昌盛日电之所以有能力组建创客空间,一方面是由于昌盛已在全国建设了近3万亩的光伏农业园区和光伏农业综合体,在软硬件条件上已经具备了创业孵化的基础;另一方面,光伏农业种植品种丰富多样,产业链健全完整,资金支持充足到位,完全有能力对接创新创业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第二,昌盛十二大平台为创客创业提供助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