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6月30日提出2020年后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减排目标,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非化石能源比例提高、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以及森林蓄积量增加等多方面减缓气候变化指标。
二氧化碳排放约占中国全部温室气体排放的80%。我国每年森林碳汇增长量大体上与水泥生产等工业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抵消,因此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中,主要关注化石能源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化石能源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即意味着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体上达到峰值。
大幅度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是我国统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减缓气候变化的关键着力点。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比例,是我国构建低碳能源体系的重要对策。
实现全球控制温升不超过2摄氏度目标,就要推进能源体系变革,当前以化石能源为支柱的高碳能源体系,将逐渐被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低碳能源体系所取代。我国2009年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提出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由2005年的6.8%提升到2020年的15%的目标,2014年已达11.2%,这一目标经努力可以实现。当前又进一步提出到2030年将其提高到20%左右的自主决定贡献目标,这又是一个需进一步努力的积极目标。
我国2014年一次能源总消费量为42.6亿吨标准煤,未来即使采取大力度节能措施,到2030年一次能源总消费量也将达约60亿吨标准煤,实现非化石能源比例达20%左右目标,届时其供应量将达约12亿吨标准煤,约为2014年4.7亿吨标准煤的2.6倍,非化石能源供应量相当于日本、英国和法国能源消费总量之和,其未来年均增速要达6%以上,远高于能源总需求年均约2.5%的增速。到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装机规模将达13亿千瓦左右,相当于美国当前发电装机总量。
我国到2030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值的目标,意味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将不再以增加化石能源供应为支撑,并与二氧化碳排放完全脱钩,实现经济持续增长而化石能源消费及其二氧化碳排放不断下降。这意味着国内资源制约和环境污染状况的根本改善,成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转折点。
发达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均出现在其完成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阶段之后,经济增速缓慢,能源需求已趋于稳定,能源结构改善即可使其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我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在发展阶段上早于发达国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值时的水平,国内生产总值潜在增速会相对较高,届时能源需求的年增长率也会高于发达国家峰值时的水平。因此需要比发达国家有更大力度的节能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在尽量降低经济增长对能源增长依赖的同时,加速能源结构低碳化,依靠增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量满足能源总需求的增长,从而使化石能源消费量不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
据测算,我国届时非化石能源供应量仍需以年均6%—8%的速度增长,每年需新投产风电机组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各约2000万千瓦,核电装机约1000万千瓦。相当于每天新投产单机容量5兆瓦的风电机组10余套,每年新投产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8—10台,这预示着我国未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保持远高于发达国家的速度和规模。由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周期长,具有技术锁定效应,因此需要有前瞻性规划和部署,并在“十三五”、“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分阶段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