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按照实施方案,未来三年内,广东省将普及LED公共照明。而在运作模式上,将继续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PC)方式。
EPC模式是一种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它看上去很美,业主、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三方受益。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着不少难点。
一是节能效果难以评估。以室内照明为例,照明与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共用一条线路,因此节能照明改造后节省的电费、带来的收益就难以计算。
二是资金困局。EPC的合同金额一般都很大,一次性投入多。节能服务公司虽然资金雄厚,但企业的现金流是很少的,还需要进行融资。但节能服务公司出让的是技术,拥有的只是未来的收费权和现金流,但银行看重的,恰恰是土地、厂房等能够作为抵押的资产。高速公路等投资看得见、摸得着,高速路修好后的收费也是预期可见的。而LED节能照明改造则是无形的。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在向商业银行贷款时往往遭遇难题。加上EMC合作周期比较长,期间需要付出维护成本、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
三是有的地方政府履约能力难以保障。分管部门领导人的更换、政府的财政压力,诸多因素都造成节能改造后期收款困难的局面。
四是LED节能改造成本与收益的问题。一般来说,日均照明时间长于八小时LED的节能效果才能比较明显的显现出来。以路灯改造为例,在粤西地区,因为晚上车流量少,有的地方晚上路灯不亮,隔盏亮,或者上半夜亮下半夜不亮,这些地区的路灯耗电量不高,电费也比较少。但如果进行LED节能照明改造,购买LED路灯的费用很高,如果是用节省的电费来平衡,需要花很长的时间。
因此,对于EPC模式,如果政府要大力去推动,那么还需要调动银行资源,在融资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同时,还需要保证节能改造后的后续回款能顺利完成,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