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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气候谈判与亚洲减排经验
作者:薄燕杨谧来源:光明日报阅读量:时间:2015-06-12

  日前,由复旦大学主办的第十届上海论坛在沪举行。来自全球的各界专家学者就政治、经济、治理、社会、环境等几方面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本刊特选取子论坛之一“国际气候谈判与亚洲减排经验”,和读者分享与会专家观点。

  高云(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传递了两个关键信息,一是人类活动对于气候变化的影响已成为主要因素,二是我们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将随着破坏活动的加剧而变得更为严峻。20世纪温室气体浓度增长非常迅猛,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了过去80万年期间从未有过的浓度水平。201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中,55%来自于能源,24%来自于农业,21%来自于工业,14%来自于交通,6.4%来自于建筑领域,这就是减排放的依据。

  在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各国应加快形成关于气候变化的共识,对气候变化的事实和危险保持关注,并思考出一条符合长期发展需求的道路。因此,这份报告为各国政策制定者们指出了应对问题的方向,使他们能够通过国际协议找到扭转气候变化的路径。

  Benjamin Cashore(耶鲁大学森林与环境研究学院):目前,关于气候变化的国际集体行动过于强调国际条约和国际协定的作用,而这些条约和协定往往缺乏效力,应当通过另一种替代性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为此,首先,需要改变对于气候变化的定义,即它不是一个关于全球集体行动的问题,而是一个“超级棘手”的问题。棘手在于缺乏有效的公共政策、缺乏解决问题的权威机构、缺乏科学合理的应对政策。其次,可以利用路径依赖理论,使解决气候变化的途径成为一种渐进有效的过程。其理论设计也应涉及具体政策,如“建立联盟”的理论,以及实现一种更为公平的国际环境。

  高翔(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气候问题只能由国际谈判来解决,国际气候治理机制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途径。但是不同国家应该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种能力”原则分配减排义务。2010年以前,发达国家在减排方面发挥引导作用,有量化减排的目标,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没有这样的要求。这加剧了两者之间非对称性的关系。2010年开始,发展中国家也成为减排的参与者,需要实现一个量化目标。到2020年以后,每一个国家都要对减排目标作出贡献。作为排放的主要来源,发达国家应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行动需要来自发达国家的更多支持。

  将于2015年年底签订的“巴黎气候协议”所包括的关键议题为减排、适应、支持、透明性和法律问题,虽然已经达成了谈判文本,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仍存在分歧。

  Natarika Wayuparb(泰国温室气体管理办公室执行副主任):气候变化对泰国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包括沿海地区面临海平面上升和土地被淹没的问题,因此减排措施刻不容缓。泰国200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2.29亿吨,2010年则达到345.4亿吨。据此预测,到2050年将达到1398.7亿吨。

  泰国目前采取了一系列减排行动,包括订立国家适当减缓行动目标,在其第11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等。国家成功应对气候变化的做法应该包括:将气候变化的政策、计划和措施主流化,并通过不同部门的整合加以落实,另外要注意提高公众的气候意识、加强环境教育和专业人才的培养。

  李瑾(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助理):碳排放交易在国际上获得了迅速发展,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国家遍布各大洲,所覆盖的范围和人口都在迅速增长。中国已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碳排放交易实践,目前有7个省市进行了碳排放交易的试点工作,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碳排放交易市场。在减排手段、综合性立法、科学数据的收集、政企间协商、企业能力的发挥和透明度上都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中国碳排放交易系统当前面临的挑战在于:如何将区域性的碳排放交易体系试点转换为全国性的统一碳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