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市场的建设速度超乎了绝大多数人的预料。2012年以前,三家交易平台处于摇旗呐喊、唤醒市场阶段;2013年-2015年,七家交易平台蓄积自身实力;2016年以后,七家交易平台中,弱者将被“消灭”。
目前,七家交易平台均已将成为“国家级”平台确立为最高目标。未来谁能够实现这一最高目标,取决于谁能在内部制度建设、市场运行规模等方面拔得头筹。
一则小消息,揭开数千亿规模市场霸主之争的残酷。
“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建设步伐正在加速,有望年内落地。”在全国七大碳排放交易市场运行两周年之际,这则消息自然引出一个话题:今日碳市场七雄,谁能脱颖而出?
业内人士对全国统一碳市场后各交易平台的命运多有猜测:或取而代之,另外建立一个全国性交易所;或从现有的7家中直接指定1-2家国家级交易所;或让7家交易机构自由竞争,采取优胜劣汰方式进行遴选。
无论哪种方式,7家交易平台将会展开激烈争斗。
七雄登场
最早成立的3家交易所业务范围相对较广,较晚成立的广东、湖北和重庆三地交易所,甚至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主营业务基本围绕碳交易,包括相关的咨询、培训、投融资等衍生服务
碳排放权交易是“排污权交易”下属的一个分类,简单理解,排污权交易即污染者之间相互买卖污染权。美国国家环保局首先将此种交易运用于大气、河流污染的管理。此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相继实施。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为落实“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早在2008年,北京、上海和天津成立了各自的碳交易平台,3家交易平台最初希望成为中国CDM信息和项目的核心交易平台。2010年,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成立,另外3家交易平台(粤鄂渝)均是在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后成立,且均取名“碳排放权”。2014年6月,7个试点中最后一家重庆碳排放交易所开业。首批行业企业将由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等5个传统制造业和航空服务业,年排放量大于2.6万吨的企业构成,碳市场排放量可能涉及30亿吨至40亿吨。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决定表明,中国政府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为手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韩融、何陈棋分析。
排污权交易的一般做法是:政府机构评估出一定区域内满足环境容量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并将其分成若干排放份额,每个份额为一份排污权。政府在排污权一级市场上,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排污者购买到排污权后,可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排污权买入或卖出。不过目前,中国的污染排放额度,以免费发放为主,拍卖、招标等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解释和规定了配额管理、排放交易、核查与配额清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几个部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划,中国将在2016年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的全国统一市场,预期2019年以后,碳交易市场将承担温室气体减排最核心的作用。
据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处长蒋兆理介绍,全国碳市场建设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其中,2014年至2016年为前期准备阶段。这一阶段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检验标准,使所有工作均按照施工图推进。2016年至2019年是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正式启动阶段,这一阶段将全面启动涉及所有碳市场要素的工作,检验碳市场这个“机器”的运转情况,但不会让“机器”达到最大运行速度。2019年以后,将启动碳市场的“高速运转模式”,使碳市场承担温室气体减排的最核心的作用。
“未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承担温室气体减排的最核心作用。”国家发改委表示,预计到2020年,中国每年碳排放许可的期货市场价值,将达到600亿-4000亿元,现货市场将达到10亿-80亿元。
两年摸索
从2013年6月试点开始至2015年3月31日,7个试点省市累计成交量约2000万吨,累计成交金额近13亿元,但是有些交易所交易不太活跃
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副司长孙翠华此前表示,7省市的碳交易试点都明确了交易范围,设定了控制碳排放的目标,建立了碳排放的核查体系,也建立了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平台。碳交易的初衷是迫使企业减少碳排放,那么试验两年来,碳排放实际减少碳排放的情况如何?试点的哪些实际案例经验,将成为全国碳交易市场的规则?
《国际金融报》记者尝试统计各试点省市的减排效果,却发现这些信息并不公开,只有获得密码的单位才能登陆。《国际金融报》记者又向多位碳金融的专家询问碳交易后的减排效果,对方均表示尚无统计信息。
一些省市公布了一部分减排结果。“(广东)控排企业2014年总体碳排放总量比2013年下降约1.5%,4个控排行业(电力、水泥、钢铁、石化)中有约60%的企业的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有所下降。”南方网引用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称。
目前碳交易试点的成果,讨论最多的是其交易量。据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处长蒋兆理介绍,从2013年6月试点开始至2015年3月31日,7个试点省市累计成交量约2000万吨,累计成交金额近13亿元。《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短短3个月就猛涨了2.5倍成交额,因为据《东方早报》报道,截至2014年12月8日,全国7个碳交易所的累计成交量为1460万吨,累计成交额为5.4亿元。
“如果交易太过活跃,表示各家企业额度可能都太少,都要抢,或者都太多,都要抢着卖,如果交易太过冷淡,又表明企业可能都不够用,不愿卖,或者都用不完,不愿意买。” 在“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担任能源与气候变化顾问的杨富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
广东交易市场季节性猛涨现象尤其明显。随着6月份履约期的临近,不少企业和投资机构也开始忙着从二级市场“抢碳”。据南方网援引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消息,在本履约年度,广东碳交易二级市场2014年8-10月配额的月平均成交量为4.3万吨,月平均成交额200万元,而到了履约期邻近的2015年2-4月,配额月平均成交量急剧增至12.6万吨,月平均成交额攀至259万元,增幅分别达到了193%和29%,另外由于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即俗称的CCER)交易系统的上线,2015年2-4月CCER共成交20.5万吨,成交金额逾29万元。
另一边,重庆碳交易所开业一年,只有开业当天有一笔交易。《国际金融报》记者从重庆网站公布的交易记录查询,开业一年以来,惟一的一笔交易是在6月19日开业当天,交易量为14.5万吨,成交均价为30.74元。
“重庆几乎放弃了通过碳排放试点,抢先建设碳交易市场的努力,只是在开业当天安排了一笔交易。”一位长期研究低碳金融的课题组学者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坦言,“眼看着全国统一市场就要开放,而试点市场与全国市场如何衔接还是未知数,同时又因为看到一些试点的交易并不如预期,重庆就没有太大动力,去花费大量精力摸索自己的模式。”
一则教训
碳排放额度、价格的确定一定要吸取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教训,“许多问题需要在机制设计中加以防范,否则可能事与愿违”
碳交易及相关业务在全球已具有一定规模。
5月26日,世界银行发布《2015碳定价机制观察》报告指出,2015年,碳定价机制可覆盖全球12%的碳排放,首次对全球碳税的价值做出评估,约140亿美元。碳交易和碳税的总价值达到500亿美元。约40个国家和超过20个地区已采用或计划采用碳定价工具,其中包括碳排放交易机制和碳税,碳定价机制覆盖上述国家和地区约一半的碳排放。而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排放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1/4,相当于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12%。
“让碳市场承担温室气体减排的最核心的作用,是一种可行的目标,不过在实现此目标过程中,欧盟的前车之鉴显示,许多问题需要在机制设计中加以防范,否则可能事与愿违。”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遥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普遍认为,欧盟的碳交易没有起到减排的太大效果。”
据王遥介绍,欧盟碳价所反映出的减排成本,已无法促进减排,“欧盟市场因经济危机及配额过度发放、一个需求端和一个供给端的打击,一路下跌,其交易价所反映出的减排成本,已无法促进减排”。
数据显示,欧盟是目前全球第一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被认为是碳排放制度建设最先进的地区,但是近几年,其碳价格急剧下跌,甚至从每吨30欧元跌至每吨5欧元,“排放一吨碳只需要支付5欧元,说明免费碳排放的额度太多,碳交易就失去了迫使企业减排的威慑力”。
在中国,由于无法跨交易所,所有企业只能在本省市试点交易所交易,各地交易价格差异明显,跨度24-80元/吨碳。总体而言,截至2014年12月8日,全国7个碳交易所的均价为每吨37.16元/吨碳,累计成交量为1460万吨,累计成交额为5.4亿元。
目前,七大碳交易所已经覆盖超过12亿吨碳排放,约占中国碳排放总量的1/8。9月21日,国际学术期刊《自然-地球科学》发表文章指出,2013年中国碳排放超过欧盟和美国的总和,达到100亿吨。在全国统一碳排放市场建立后,全国总共100亿吨碳排放量或将全部覆盖定价交易。
怎样确定每个企业获得多少碳排放额度?目前由政府计算并免费发放,而具体如何计算就是项艰巨任务。
“碳市场是否能够真正促进节能减排,总量设定的水平至关重要,是整个碳交易机制中最核心的顶层要素。”超越联创环境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曹原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目前试点多采用“基准法”和“历史法”。基准法,给同一行业企业划定基准线来计算分配配额,历史法则是要求企业逐年减排,每一年的配额均比前三年的历史排放要少。
“历史法对于一开始就努力减排的企业不公平。如果前一年减排多,后面就必须减排更多,一开始就不愿减排的企业,反而有更多额度;而行业基准法又没有考虑行业发展阶段。”王遥向记者解释。
王遥建议,在测算供给的方面,配额发放要合理,灵活使用历史法和基准法,避免发放过多;在测算需求的方面,应考虑经济结构是否顺利转型,经济能否软着陆,需充分考虑过往经济增长及未来经济增长预期。
碳金融体系
要丰富交易产品,在碳交易期货市场建立时机尚未成熟前,可先探索可行的非标准化的衍生品,如远期合约、碳互换等,并将碳保险产品植入衍生品合约,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形成一个碳金融交易体系
“碳金融,绝非简单的碳排放权交易。”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遥向《国际金融报》记者提醒,它包括各个产业的绿色化转型相关的金融服务,“围绕可以确权的碳资产(配额和自愿减排量),可以创新出很多新的金融产品,例如,碳资产抵押贷款、与碳相关的理财产品、碳基金、碳保险、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产品、碳信托,以及以碳现货为基础的远期、期货、期权等碳衍生产品。”
除了发展碳交易市场,传统金融如银行、证券交易机构等,也正抓紧形成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新金融模式。继2012年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指引》之后,2015年1月19日,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在北京联合发布《能效信贷指引》。
此前,传统金融机构也一直在推进绿色信贷。按照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13年末中国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项目贷款余额5.2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7%。从节能减排效果看,中国主要银行机构所支持的绿色信贷项目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8671万吨、节水4380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7902万吨。
由中国银行业协会 、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29家银行共同发起的中国银行业协会绿色信贷业务专业委员会成立。目前中国大多数银行已制定绿色信贷相关的政策制度。江苏、浙江、深圳等20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已联合出台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
其中一些银行在发展绿色信贷方面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比如招商银行积极开展中间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节能收益质押贷款、绿色设备卖方信贷等创新产品。兴业银行率先在国内推出“能效贷款”产品,并形成了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模式、节能服务商或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融资模式等创新型绿色信贷产品。
除了传统金融机构,绿色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支持,更在于85%的资金需来自民间。5月18日,中国央行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分析,为实现绿色经济发展目标,今后五年中,中国在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领域的年均投资需求分别应至少达到 8000亿、2000亿、5000亿、5000亿元左右,年均总量至少达 2 万亿元,占到GDP的3%。但是,根据中国的财政状况,每年财政只能拿出3000亿元左右,即政府出资只能占绿色投资的15%不到,社会出资的比重必须在85%以上。
而支持这85%社会出资的金融机制仍需形成有机系统。市场期待,发改委牵头的碳交易市场与传统金融市场的信贷、证券交易市场,能进一步融合。“关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努力还停留在碎片化状态,我国亟须建立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框架。”马骏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和相关部委协商,拟推出中国“绿色金融计划”,建议尽快建立国家级的绿色银行,同时鼓励现有银行成立绿色事业部、推动成立绿色产业基金、发展绿色债券市场。
马骏所牵头的“一行三会”绿色金融研究团队,正抓紧完成传统金融体系支持绿色转型升级的顶层设计,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将被写入“十三五规划”。
“目前‘碳金融’与传统金融体系的‘绿色金融’是不同体系,因为国家发改委与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还尚未统一,两方面需要紧密合作,使新兴的碳市场与传统金融体系融合,共同促进经济的绿色化发展。”王遥长期参与碳市场和传统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的课题研究,她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所有一切金融体制的突破,仍需要一行三会与国家发改委的共同推进,“低碳金融目前最需要的是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