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年兰州市政府环保目标任务管理和考核工作,兰州市环保局根据市政府要求将各县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按照2015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今年兰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按新标准达到249天;按旧标准达到310天,使“兰州蓝”成为新常态。到年底时,各县区纳入该《计划》的项目及年度减排指标,但凡有一个未按要求完成,则视为该地区此项指标未完成,实行一票否决。
9月底前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
9月30日前制定出台《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和政府补助政策。督促协调完成国家和省上分解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城关区10400辆、七里河区8600辆、西固区7200辆、安宁区3800辆、红古区8900辆、永登县9100辆、榆中县8000辆、皋兰县4000辆。
年内完成辖区内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年度目标任务,依据省上确定开展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数量,确定辖区开展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企业名单后报省上统一审核公布。对纳入2014年和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在2015年6月底前,督促本地区2014年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核发排污许可证。2015年12月31前,按计划完成本地区负责发放的除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外,所有纳入全省环境统计年报,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
所有新、改、扩建工业企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后,进行环评审批。并在年内完成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交通噪声监测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2015年度兰州市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各项工作。
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口清理整治
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中,61项监测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为水质不达标。对于国家重点污染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主要考核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今年,兰州还要建成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完成排污口清理整治、违章建筑清折、隔离防治设施建设;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排污口清理、拆除关闭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本年度建设覆盖全市的大气环境监测子站,于年底前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并对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对兰州石化“治污”全程督促管理
目前,兰州石化公司《厂区周边自流沟段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修复》已全面启动,兰州市环保局将定期督促其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同时,督促完成兰州石化炼油区雨污分流项目,在相关罐区增设雨排,避免在下大雨时部分雨水进到工业污水系统,影响下游污水处理装置的正常生产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投运。同期,完成兰州石化环境大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建设。
除了落实各项环保任务,更要强化“铁腕治污”,环境违法企业和单位,严格依照新法给予高限处罚,并在媒体同步公开曝光,对违反新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入刑,强制推进企业污染治理;在日常现场环境监察中运用环境监察模板和移动执法系统,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出台联动执法意见,并组织开展联动执法。
据悉,根据兰州市政府印发的《兰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确定的减排项目及年度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到年底时,各县区纳入该《计划》的项目及年度减排指标,但凡有一个未按要求完成,则视为该地区此项指标未完成,实行一票否决。并杜绝发生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各县区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因监管失职或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环境事件和环境突出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也将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