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了解到,《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出台。根据通知要求,从2015年7月1日起,新区将成为全省首批节能量交易试点,对工商业项目实行节能量交易。
据悉,今后新区企业新上项目、增加产能,能源消耗量要等量或减量置换,如果企业能源消耗指标不够,可向能耗量削减较多的企业购买指标。根据规定,新区用能单位、机构及节能量所有权人,包括各类企业、节能服务公司、银行、投资公司等机构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参与节能量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