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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力争单位GDP能耗下降2.7%
作者:admin来源:南方日报阅读量:时间:2015-04-09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得到中山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近日,《中山市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出炉,成为全市今年“绿色发展”工作的一部“行动指南”,旨在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十二五”规划目标。

  该方案列出了中山市2015年度的节能减排目标,提出今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2.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86万吨、0.64万吨、2.38万吨、3.59万吨以内等具体要求。

  为了确保总体目标的达成,方案将今年全市的节能减排工作细分为“严格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等30项任务,并摊派给各部门。方案还提出,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镇区,将暂停该镇区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

  探索居民生活污水阶梯式计价

  全面清理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严格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

  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将实际发生的污泥处置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改进污水处理收费计价方式,探索居民生活污水阶梯式计价制度,充分运用价格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污水处理产业,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鼓励融资信贷倾斜节能减排企业

  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信息逐步纳入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引导金融机构把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信息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制度创新,建立信贷支持,加强对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手续、完善服务,从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类项目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低碳金融债券”筹措资金,加强低碳信托基金的开发。

  建立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后备上市企业档案制度,将“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的发放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指标进行挂钩。

  建成区域能源管理中心平台

  加快推进中山区域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推动国家万家企业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前建成中山市区域能源管理中心平台。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

  2015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

  出台节能监察管理办法覆盖重点领域

  方案表示,2015年将出台中山市节能监察管理办法,监察范围覆盖工业、商贸、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严格执行国家、省节能标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产品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建设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电镀、纺织染整、合成革和人造革、化工等行业分别执行行业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