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落实两条例促公共机构节能
作者:admin来源:辽宁日报/杨忠厚阅读量:时间:2012-11-06
11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以落实好国务院制定颁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重要抓手,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公共机构,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和财政支出,确保完成“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
今年10月1日,《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机关事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贯彻落实好该《条例》和此前施行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成为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契机。
为此,我省将积极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管理,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组织机构,政府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深化机关服务工作改革,重点推进机关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公务用车和接待服务等方面社会化改革,降低服务成本,保障机关运转;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监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机关运行经费、资产管理和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