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电改的新动作,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
2015年-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分多钱。
根据预测,2015年-2017年深圳供电局销售电量分别为778.45亿千瓦时、811.02亿千瓦时和846.71亿千瓦时。据此测算,深圳供电局在2015年将减少近7亿元经营收入,三年累计约减收24亿元。
国家发改委称,此次核定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迈出实质性步伐。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改变了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电网不再依靠购销差价获利,政府对电网准许成本、准许收入实行监管,制定独立输配电价。
根据深圳试点方案,输配电价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除以总输配电量;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准许收益等于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乘以加权平均资本收益率。准许成本由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构成。
在深圳市电网试点后,国家发改委已批复内蒙古西部电网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正在着手制定相关方案。2015年将在此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政策,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