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自治区副主席、代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说,2015年,新疆将落实环保电价,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执行新的《环境保护法》,加强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保大检查,强化节能目标问责、节能降耗硬约束,坚决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新疆将积极推进大气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乌鲁木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田、喀什等城市沙尘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伊犁河流域、额尔齐斯河流域、额敏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吐曼河和克孜河等城市水体污染防治。
新疆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优化农业生态环境。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加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大力推进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修复、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重点防护林、湿地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巩固扩大退耕还林、退地还水成果,全年新增林地150万亩、封育100万亩。
新疆将严格落实限制开发和生态修复综合措施,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加强优势矿产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整合,促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健全环境评价考核体系、责任追究惩处机制,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环保信息全面公开。
据了解,2014年,新疆始终坚持“两个可持续(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道路,实行总量减排政绩考核,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坚决落实脱硝、除尘电价等减排政策。强制火电、水泥、钢铁等新标准实施和棉浆粕企业提标改造。对24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10家棉浆粕、粘胶纤维企业限时完成减排任务。对上市公司开展排污许可证试点。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严控在年度目标内。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4年,新疆完成造林250万亩,封禁沙化土地154万亩,保护天然林达到3.2亿亩、公益林1.4亿亩,禁牧草场达到1.5亿亩。对塔里木河下游开展第15次生态输水,巩固了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