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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发布《能效信贷指引》
作者:admin来源:银监会阅读量:时间:2015-01-20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节能低碳发展战略,促进能效信贷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中国银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能效信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鼓励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能效信贷业务,有效防范能效信贷业务相关风险,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发展。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要求,银监会已先后发布《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等政策。在银监会的引导和推动下,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完善行业信贷政策,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节能环保等绿色经济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取得了显着的成效。

  截至2014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机构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4.16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6.43%。其中,工业节能节水项目余额3470.1亿元,节能服务贷款余额349.3亿元,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贷款余额565.4亿元,绿色交通运输项目贷款余额1.98万亿元。

  《指引》从能效项目特点、能效信贷业务重点、业务准入、风险审查要点、流程管理、产品创新等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通过专业化、针对性的业务创新和风险管控要求,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产业服务水平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是界定能效信贷内涵。能效信贷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支持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而提供的信贷融资。

  二是明确能效信贷服务领域。明确能效信贷重点服务领域为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以及其他与节能项目、服务、技术和设备有关的重要领域。

  三是列举重点能效项目。《指引》根据能效项目重要特征,从技术类型、涉及主体、市场潜力三个方面,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能效信贷提供思路和业务切入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行业规划的能效项目。

  四是指明能效信贷主要方式。能效信贷包括用能单位能效项目信贷和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信贷两种信贷方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向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信贷支持。

  五是加强能效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与能效信贷相关的能效项目、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的准入要求,严格审查贷款要素、尽职调查、节能技术和效益评估、质押登记等方面的风险点,加强能效信贷授信合同管理和贷后管理,建立信贷质量监控和风险预警制度,降低能效信贷风险。

  六是鼓励能效信贷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创新能效信贷产品与服务,加强能效信贷能力建设,建立能效信贷推广和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