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改革选择深圳,不只是因为敢为人先的深圳精神,更多的是因为深圳在电力市场建设方面较好的基础。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市在电价管理机制、销售电价结构等方面就进行了改革,包括对深圳供电局实行利润控制,设立以电价调节准备金为基础的动态平衡机制,根据用户的用电负荷特性改革销售电价结构等。
“深圳市具有电价改革的体制条件。”深圳市供电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1月起,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的安排,深圳供电局变更为南方电网全资子公司,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改革的综合条件好。
既然是试点,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要“试”出什么?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告诉新华社记者,一方面,深圳试点为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独立输配电价改革若能向全国推广,将彻底改变目前电网的盈利模式,为后续发电侧、售电侧改革提供必要条件。
另一方面,深圳试点也探索了对于网络型自然垄断企业的监管模式。这位负责人介绍,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价格、服务全方位直接监管。同时,对输配电成本进行了严格监审,输配电价逐年有所降低,强化了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此外,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有利于增加销售电价调整的透明度。
根据部署,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经验将逐步推广。去年12月,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内蒙古西部电网开展第二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未来还将在全国更大范围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