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能、水能、光能等这些清洁能源产生的发电量,已经占据新疆总发电量的两成多,并逐渐成为新疆节能减排的突破口。
12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新疆清洁能源发电量259.34亿千瓦时,占全疆总发电量的20.28%,比2013年底(15.82%)提高4.46个百分点。
按2013年全国火电单位发电煤耗302克/千瓦时测算,1~10月新疆清洁能源可产生节能量约783.2万吨标准煤。这相当于一个中型煤矿的年产量。
按每节约一度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0.68千克测算,1~10月新疆清洁能源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763.5万吨。这相当于乌鲁木齐市一年排放量的四分之一。
今年,自治区节能减排任务严峻。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4年前三季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前三季度,福建、海南、青海和新疆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
自治区发改委方面表示,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将对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节能减排等起到重要作用。
到“十二五”末,自治区将建成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清洁能源的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