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组织的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中,天津市成功入选2014年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中央财政将利用支持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向示范城市倾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据了解,2015年至2017年,天津市将落实新一轮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市区两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中央财政也将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资金支持。未来三年,本市将围绕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等六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城市节能减排工作。到2015年超额25%完成“十二五”年均节能减排目标任务,2016年、2017年超额23%完成当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这期间30万千瓦及以上在役燃煤机组将全部实现燃气电厂排放标准改造,新建30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按照燃气电厂排放标准同步建设,燃煤发电机组年减少粉尘排放3182吨,减排75%;减少二氧化硫3183吨,减排30%;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0611吨,减排50%,全市污染物排放将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