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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
作者:admin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阅读量:时间:2014-12-09

  一、“十五“建筑节能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根据江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关于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赣建设[2003]5号文件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政策是主导,科研是支撑,设计是龙头,示范是平台,标准是动力,组织是保证”的工作思路,按照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研发、科研成果转化、工程试点示范、标准规程编制、推广应用的工作程序,分地域分阶段,积极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建筑节能宣传和培训,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建筑节能的工作制度,全面实施节能50%技术标准,提高了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快速发展。

  “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设厅主要领导几年来在相关会议上(如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多次强调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省厅成立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柏龄同志担任,小组成员12位,同时还成立了建筑节能专家小组,对全省的建筑节能工作给予指导。全省十一个设区市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建筑节能领导机构。

  (二)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转发了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实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赣建设[2002]2号),制定了《关于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我省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思路,工作步骤及实施要求。

  2004年11月召开的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对建筑节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到“三个一”: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实现建筑节能50%的目标);牢牢抓住一个中心(抓住建筑节能这个中心);全力做好一个示范(各设区市)要通过本地的一个节能住宅示范小区或节能住宅示范工程,带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构成了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框架,相关配套技术标准正逐步完善。建设厅依据国家标准,借鉴和吸收省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省实际,组织有关设计、施工、科研、高校等单位和质监等部门,编制了一系列节能的地方标准、规程和标准图集。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抓好试点,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根据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我厅加大了对全省各地指导推动力度,南昌市首先启动了节能示范试点,如南昌万达星城三期一区约16万平方米,并已经成功申报为建设部建筑节能应用示范项目,南昌紫金城项目和博苑·象湖茗居正在申报财政部与建设部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示范工程。按照《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建成了建筑节能试点小区;景德镇市、萍乡市、赣州市、宜春市等也分别提出申报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试点项目。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建筑节能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建设从业人员,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建筑节能宣传的需要,建设厅组织力量编写了卡通节能宣传小册子,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建筑节能,建设厅还制订了宣传培训计划,对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及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有些地市也分别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上述举措,强化了相关人员的节能意识,对帮助他们理解和熟悉节能技术标准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组织建筑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需要不断引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为加大引进和开发建筑产品的力度,我厅积极组织技术成熟的新产品、新材料在省内推广应用,要严格筛选,公布了第一批建筑节能材料项目,第二批节能材料推广项目正在组织专家评审,不久也将公布。

  二、全省建筑节能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

  江西地处夏热冬冷地区,其气候特点是夏季高温闷热,冬季潮湿阴冷,居住舒适度差。2003年实施建筑节能标准至今,我省99%的新建居住建筑,几乎100%的新建公共建筑都不是节能建筑,达不到建筑节能50%的各项指标要求。“十一五”期间,我省城镇化水平将从37%提高到45%,按照国家颁布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需新建1亿平方米左右的住宅面积才能满足新增城镇人口的居住需求,加上新建公共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建筑节能潜力十分巨大,不但可以大大降低能耗、节约资源,也会使赣鄱大地的天更蓝,水更清,人居环境更美。因此,建筑节能是一项保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大计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尽管“十五”期间我们在建筑节能方面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国家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发展很不平衡,个别地区对建筑节能工作不够重视,因而建筑节能工作滞后,特别是有的设区市还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二)建筑节能工作涉及民用建筑的立项、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多个监管环节,但在日常管理中,对施工图审查、监理、验收等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管,工作不到位,没有形成各环节、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相关政策法规尚未到位,开发建设单位积极性不高,实施的示范工程主要靠引导和宣传,靠开发建设单位的社会责任感来推进;

  (四)建筑节能技术人才缺乏。特别是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对节能技术掌握不够,难以执行标准和严格监督把关;

  (五)建筑节能宣传培训力度不大,对建筑节能的政策及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相关技术产品了解甚少。

  三、“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全面实施节能建筑、推动绿色建筑建设、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努力提高人居环境的舒适度,促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

  1、2010年设区市新建住宅全部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节能50%的标准,有条件的县城可参照执行,2010年南昌市启动实施节能设计65%的标准。

  2、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率先进行政府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3、开展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资源利用示范工程。

  4、开展太阳能建筑规模化技术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三)主要任务

  1、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节能技术水平

  积极研发外墙外保温技术。积极开发新型外围护结构体系,推广应用节能保温、利废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外保温材料;推广应用构造节点技术、复合保温隔热技术、防止热、裂、漏的各种配套技术等。同时,要大力开发和应用集保温和装饰一体的复合外保温材料;积极开发和应用墙体自保温技术;大力开发和应用既承重又具有节能和装饰作用的墙体材料。

  中国绿色建筑的核心是“四节一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要大力推广“四节一保”新技术,推广新型结构体系。积极采用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以及钢混组合结构(型钢混凝土、钢管混凝土等),推广符合建筑工业化方向的预制结构体系(预制预应力结构、钢结构、复合木结构等);积极推广应用复合叠合楼板和现浇空心楼板技术;积极采用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积极推广给水排水管道系统及节水器具。

  加快研发建筑节能检测技术、节能产品的检测技术及系统的检测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

  推广新型节能门窗及遮阳技术。多层建筑应尽量考虑塑料门窗加上中空玻璃,小高层和高层应以断桥铝合金门窗加上中空玻璃为主;限制飘窗、凸窗;外窗必须采取外遮阳措施,门窗遮阳应考虑多种形式,或建筑上采用固定的遮阳楼板,或采用活动的遮阳窗帘,推广使用既有隔热功能,还有防盗效果的遮阳窗帘。

  2、综合利用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采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等。

  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城市全面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光纤)、地热、水热、空气源热泵等自然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多层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技术;农村要积极推广太阳能技术、沼气、秸秆制气等生物质能技术。

  积极研发和推广利用工业废渣生产的加气砼和多孔砖与空心砖应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性能外加剂技术;推广应用装饰材料与技术;推广雨水利用技术;推广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降低照明电耗。建筑物照明工程应当合理选择照度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光,选用节能型产品,提高照明质量。建筑物的公共走廊、楼梯内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

  3、加强公共建筑的节能

  公共建筑量大面广,占建筑耗能比例高,为此,要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宣贯、实施和监督,确保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必须率先执行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产品与设备,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4、加快既有建筑的改造

  积极进行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工作,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为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累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

  组织制定《江西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江西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办法》等。

  出台建筑节能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构建有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评价监测体系,建立建筑能耗统计、建筑能效认证、建筑节能性能测评与标识管理,开展相关工作,形成有效的建筑节能行政监督体系。

  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促进建筑节能相关激励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出台工作。

  根据江西不同地域气候差异条件,制定符合各地市实际的建筑节能实施细则,明确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制定和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

  根据“四节一保”要求,对现行地方建筑设计标准、图集及规范等进行修改完善。

  要完善检测技术标准、配套工程定额标准、建立施工工法标准、形成质量监督标准、实施本地区物业管理标准,以确保建筑节能工作在各个环节的监管。

  (三)加强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实施建筑节能的关键,科技工作要紧密联系“四节一保”工作,组织一支本行业产学研各方联合参加的科技攻关队伍,选择一批投资少,节能效益显著的科研项目,组织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尽快推广,转化为生产力。

  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通过研发,逐步形成有江西地方资源特色的建筑节能产业链。

  要积极引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定期发布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公告。

  要结合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编制相应的推荐性技术规程,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

  要建立外墙外保温技术、新型节能型门窗、新型材料、科再生资源利用、建筑节能设备等“四节一保”方面的成熟技术的整合示范工程。

  (四)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专人负责建筑节能工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要将建筑节能工作列入主要工作目标,建立建筑节能工作的评审标准和激励机制。

  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把建筑节能工作纳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目标,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建筑节能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专业培训,提高节能技术的应用水平。要加大对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建筑节能知识与技术的培训,把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经核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作为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各类执业注册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

  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通过组织《节能宣传册》、《建筑节能专辑》、《绿色建筑专辑》、《江西建设科技信息》、编辑《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推荐目录》、举办“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展览”、召开建筑节能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节能建筑的优越性,使之家喻户晓,加强社会的监督作用。